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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unkwrgxs 于2008-11-24 6:36:13的留言   电话:abeaag@efpscw.com 删除留言 版主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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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先生 于2008-6-7 8:46:33的留言   电话:13091671877 删除留言 版主回复
县级政府在城市边缘新开辟道路,对城市居民的房产进行征收。政府对居民房产的赔偿只对地面定着物进行了评估,未对建设用地的使用价值进行评估;而是以城市住宅基准地价加地面定着物评估价格对物权的拥有者进行赔偿。这种赔偿的方法是否合法有效?
我们这城市住宅基准地价和建筑开发市场占用价差每平方米1500元。
紧急聘请有这方面工作经验的律师。

管理员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付女士 于2008-5-20 20:56:07的留言   电话:88087978 删除留言 版主回复
非常感谢您的及时回复,谢谢
付女士 于2008-5-18 21:31:51的留言   电话:88087978 删除留言 版主回复
咨询主题:关于工龄买断
具体情况:
    我父亲是长春市某厂职工,工厂现在正在办理破产买断事宜.
    早在一年前左右,工厂曾让大家选择性买断.当时我父亲没选择买断.但现在身体情况不好了(刚因脑血栓住完院),又听说不买断的钱都得借给厂子,所以父亲现在想选择买断.
请问律师:法律上怎样规范破产买断的,我们应该怎么做.急切盼望您的回复,谢谢您!
  

管理员的回复:
付女士:   
    您好!由于律师工作的专业性分工以及我们业务领域的限制,对企业破产买断的法律不太了解,请向擅长此领域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乐乐 于2008-5-18 17:37:22的留言   电话:8864321 删除留言 版主回复
律师您好 我和姐姐一起继承了父母留下的房产 根据遗嘱法院判决我继承五分之三 我姐继承五分之二 但我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我无法办手续 听说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不知都有那些强制执行方法 听说有一种是拍卖 可是如果拍出的价格不如市场价高 我不同意卖怎么办 结果会怎样 还有我姐会不会找人故意压底价格 如果发生这样的事 我又该怎么办 谢谢

管理员的回复:
乐乐:
    您好!根据您的介绍,回复如下:
    首先,持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可以直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在新房产中按照比例形成共有的产权关系;其次,法院可以通过拍卖、变卖或作价等方式依法执行。
    上述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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